Регулирование стейблкоинов: Полный обзор внедрения закона GENIUS и споров о выгодах закона CLARITY

2025 年 7 月 18 日,美国总统签署《指导和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即 GENIUS 法案,标志着美国首次在联邦层面为支付型稳定币建立了全面的监管框架。此后,货币监理署(OCC)、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等监管机构陆续推进实施规则,OCC 的公众评议截止日期设为 2026 年 5 月 1 日,GENIUS 法案生效日期为 2027 年 1 月 18 日或最终实施规则发布后 120 天。

然而,稳定币的监管故事并未就此落幕。一个看似简单的法律问题——稳定币持有人能否获得收益——正在将美国加密立法的下一步进程拖入一场旷日持久的博弈。这场博弈的主角并非加密公司与监管机构之间的传统对抗,而是传统银行业与加密行业之间的正面冲突。以美国银行家协会(ABA)为首的银行业联盟正以“存款流失”为由全力阻击 CLARITY 法案中关于稳定币收益的条款,导致这份已在众议院以 294 票对 134 票通过的全面加密市场结构法案在参议院陷入僵局,审议时间一再推迟至 2026 年 5 月。

两轨并行下的监管拉锯

当前美国加密立法呈现“双轨并行”态势:一条轨道是 GENIUS 法案的实施落地,监管机构正加速构建稳定币的联邦监管框架;另一条轨道是 CLARITY 法案的立法推进,该法案旨在建立覆盖全部数字资产的市场结构体系,但因稳定币收益条款在参议院遭遇银行业强力阻击而停滞不前。两轨之间的速度落差,正在制造新的政策不确定性。

立法进程:两条平行的时间线

以下为两法案的关键时间节点,以表格呈现:

时间 事件
2025 年 7 月 17 日 CLARITY 法案在众议院以 294 票对 134 票通过
2025 年 7 月 18 日 GENIUS 法案签署生效,为支付型稳定币建立联邦监管框架
2025 年 12 月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发布首个 GENIUS 法案实施规则,为 IDI 子公司申请稳定币发行人资质设立流程
2026 年 1 月 12 日 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发布 CLARITY 法案草案,提出禁止为“单纯持有稳定币”支付收益,但允许基于交易活动的奖励
2026 年 2 月 25 日 OCC 发布 GENIUS 法案实施规则提案,建立全面的稳定币监管框架,包括许可、储备、资本与赎回要求
2026 年 3 月下旬 参议员 Thom Tillis 与 Angela Alsobrooks 就稳定币收益问题达成原则性妥协:禁止被动持有收益,允许链上活动奖励
2026 年 4 月 8 日 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CEA)发布报告,指出全面禁止稳定币收益仅能使银行贷款总额增加约 0.02%,却给消费者带来约 8 亿美元净成本
2026 年 4 月 20 日 CLARITY 法案参议院审议时间被推迟至 5 月,核心原因仍是稳定币收益条款的争议

制度解剖:两份法案的核心架构对比

GENIUS 法案的框架要义

GENIUS 法案的核心设计围绕以下要素展开:

发行人资质:法案规定了三条合法发行稳定币的路径——受保储蓄机构子公司、OCC 批准的联邦合格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州监管机构批准的州合格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发行规模在 100 亿美元及以下的发行人可选择州监管路径,超过该规模则须接受联邦监管。

储备要求:发行人必须为一比一储备,使用美元或其他具有同等流动性的资产作为抵押。每月需公开披露储备详情与赎回政策。

禁止支付利息:GENIUS 法案第 4(a)(11)条明确禁止稳定币发行人向持有人支付利息,反映了国会希望稳定币主要作为支付工具而非银行存款替代品的立法意图。

反洗钱合规:稳定币发行人被视为金融机构,须遵守《银行保密法》的反洗钱要求。2026 年 4 月 8 日,FinCEN 与 OFAC 联合发布规则提案,将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人纳入反洗钱与制裁合规框架。

生效时间:各联邦监管机构须在 2026 年 7 月 18 日前发布实施规则,法案于 2027 年 1 月 18 日或最终规则发布后 120 天(以较早者为准)正式生效。

CLARITY 法案的结构要义

CLARITY 法案的覆盖面远广于 GENIUS 法案,核心目标包括:

  • 界定 SEC 与 CFTC 的监管边界,将数字商品现货市场置于 CFTC 专属管辖权下
  • 建立数字资产三分类体系(数字商品、支付稳定币、受限制数字资产)
  • 为“辅助资产”设立“加密法规”豁免通道,允许发行人每年最高融资 5,000 万美元
  • 保护自托管钱包权利,区分去中心化与非去中心化 DeFi 协议
  • 对稳定币收益作出限制性规定

关键数据节点

  • OCC 规则提案公众评议截止日:2026 年 5 月 1 日
  • GENIUS 法案规则制定截止日:2026 年 7 月 18 日
  • 稳定币市场规模(截至 2026 年 4 月) :约 3,170 亿美元
  • CEA 评估的全面收益禁止成本:消费者年损失约 8 亿美元,银行贷款增量仅为 21 亿美元(0.02%)

博弈阵营:三股力量的立场交锋

围绕稳定币收益问题,当前市场形成了三个清晰的观点阵营:

银行业——以“存款流失”为核心论点

以美国银行家协会(ABA)为首的银行业联盟主张对稳定币的任何形式的收益支付实施“严密封锁式禁令”。其核心逻辑链条为:若加密平台可以向稳定币持有人提供收益,用户会将银行存款转移至加密平台→银行存款基础萎缩→银行放贷能力下降→损害地方经济。

ABA 已在华盛顿投放“关闭稳定币漏洞”广告,引用一份超过 3,200 名银行家联名签署的信函,警告称宽松的收益条款可能触发存款大规模迁移。银行方面进一步要求,CLARITY 法案草案应明确禁止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合作伙伴支付的奖励,例如通过交易所或平台分发的代币激励。

白宫与加密行业——以创新与消费者利益为防线

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CEA)于 2026 年 4 月发布 21 页分析报告,直接挑战银行业的核心论点。报告结论为:全面禁止稳定币收益仅能使银行总贷款增加约 21 亿美元,相当于未偿贷款总额的 0.02%;对社区银行的额外贷款能力仅为约 5 亿美元,增幅 0.026%。与此同时,禁令将给消费者带来约 8 亿美元的净成本。

财政部长、SEC 主席均公开呼吁国会通过 CLARITY 法案。Coinbase 首席执行官 Brian Armstrong 曾两次因收益条款阻挠法案推进,但在 2026 年 4 月 9 日改变立场并表示支持。白宫加密委员会执行主任 Patrick Witt 公开批评银行业的持续游说行为。

智库与学术机构——区分“发行方利息”与“平台奖励”

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的立场提供了第三种视角。该机构主张应明确区分两类不同的收益支付:GENIUS 法案禁止的是稳定币发行人直接支付利息,但第三方平台自行决定的、独立提供的奖励不应被一并禁止。该机构还引用了康奈尔大学的研究,指出存款流失并非必然结果,竞争加剧反而可能促使银行提高存款利率。

连锁反应:两法案进程分化的行业冲击

对稳定币发行方的直接影响

GENIUS 法案的实施将对稳定币市场产生结构性重塑效应:

合规成本显著上升:OCC 的规则提案要求发行人建立全面的审慎管理体系,包括资本充足、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等银行级别的监管要求。对于原本在监管灰色地带运营的稳定币项目而言,这一合规成本不容忽视。

州级路径存在规模限制:发行规模在 100 亿美元及以下的发行人可选择州监管路径,但一旦规模扩大即需转由联邦监管。这一设计为中小型稳定币项目保留了灵活性,但也设立了增长天花板。

外国发行人的准入条件:外国稳定币发行人若希望在美国市场流通,须通过美国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进行,且财政部须认定其受同等外国监管制度约束。

对加密市场结构的间接影响

CLARITY 法案的延迟通过正在制造显著的连锁反应:

监管真空持续:在缺乏明确立法框架的情况下,SEC 与 CFTC 的管辖权边界仍依赖行政解释而非法律基础。这种状态使得机构资本难以大规模进入加密市场。

立法窗口收窄:参议员 Bernie Moreno 明确警告,若法案在 5 月前未进入参议院全体投票,中期选举周期将使重大立法在政治上变得不可触碰,数字资产监管可能要等到下届国会。Polymarket 预测市场对 CLARITY 法案在 2026 年通过的概率已从 2026 年 2 月的 82% 降至约 60%。

监管节奏分化:OCC 正在加速构建稳定币监管体系,而更广泛的市场结构立法却因银行业游说停滞不前,两者之间的速度落差可能产生新的监管套利空间。

对传统银行业的长期影响

这场博弈对传统银行业的长期影响同样值得关注。银行业全力阻击稳定币收益的背后,是对其核心商业模式——以低息存款支撑贷款——的防御性姿态。然而,历史上类似策略的效果并不乐观。1933 年的 Q 条例禁止支票账户支付利息,结果催生了 7.6 万亿美元的货币市场基金行业,这些基金以不同包装提供了功能等同的产品。禁止稳定币收益是否能真正阻止存款向更高收益产品迁移,是一个有待时间验证的问题。

结语

GENIUS 法案与 CLARITY 法案之间的进度落差,折射出美国加密监管进程中的一个结构性矛盾:稳定币因其与美元的直接锚定关系,率先获得了立法者的关注与监管框架;但涉及更广泛的数字资产分类、交易所监管、DeFi 合规等议题时,立法者面临的利益格局更为复杂,推进难度也随之指数级上升。

银行业对稳定币收益条款的强力阻击,本质上是对其传统存款业务模式的防御。然而,在技术变革与金融创新加速的时代背景下,以禁止性规定维护既有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本身就是一个需要重新审视的命题。1933 年 Q 条例与货币市场基金行业的历史经验表明,市场总有办法找到功能替代品。

未来数周至 2026 年 5 月,将是观察这场博弈走向的关键窗口。无论结果如何,稳定币监管框架的建立与市场结构立法的博弈,都将深刻塑造未来数年加密行业的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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