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推行新規則以規範虛擬資產管理人

  • 香港於2026年5月26日最終確定了虛擬資產諮詢與管理公司的許可規則。
  • VA諮詢符合AMLO下的第4類(證券建議),管理則符合第9類(資產管理)。
  • 最低資本為港幣500萬;持有客戶資產的公司需保持港幣$3M 流動資金,其他公司亦需港幣$100K 流動資金。

亞洲加密貨幣中心正處於動盪的邊緣,因為香港宣布了針對數字金融的新、更積極的要求。

該地區剛剛完成了一套嚴格的投資顧問和財富管理的許可框架。

對每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的嚴格許可制度

在2026年5月26日,監管機構發布了諮詢的最終草案,制定了一個通用的諮詢與管理框架。

金融服務及庫務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共同發布了他們的諮詢結論。

這意味著任何提供指導或投資組合策略的平台都應立即獲得監管批准。

此項監管措施針對希望捕捉日益增長的亞洲資本流動的機構加密參與者。

因此,企業面臨傳統金融監管機構的嚴格監管。

這一行動是淨化該地區數字金融市場的重要一步。

將虛擬資產活動與證券法規對齊

新指南故意與數字投資的傳統金融市場結構相匹配。

諮詢許可證類似於現行的證券及期貨條例(SFO)第4類證券建議許可證。

管理許可證則等同於SFO第9類資產管理許可證。

監管機構將根據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條例(AMLO)強制執行這些全面的規定,因此具有法律依據,並作為監管現代加密貨幣市場的法定基礎。

因此,合規官員必須迅速升級其內部運營規程。

此外,嚴格的結構為所有市場參與者設置了高額的財務門檻。每個實體至少需有港幣500萬的實繳資本。

這一高標準有助於排除資本較低的初創企業。

此外,持有客戶資產的公司必須保持港幣300萬的流動資金。

相反,避免托管職責的企業則需擁有港幣10萬的流動資金緩衝。

這些財務水平旨在保障投資者在運營期間免受突發赤字的影響。

下一階段虛擬資產監管不允許豁免

關鍵的是,當局不提供任何過渡豁免或祖父條款。

所有現有市場參與者必須在繼續經營前獲得正式許可。

因此,企業不能依賴臨時的認定條款來推遲合規。

這種不妥協的立場迫使加密管理者立即適應或退出市場。

因此,法律團隊正匆忙準備複雜的申請資料。

監管機構的核心價值是市場的神聖性和完整性,而非企業的便利或過渡時間表。

FSTB和SFC打算在2026年向立法會提出一項法案。

當局表示,現有和潛在的VA諮詢與管理服務提供商應提前聯繫SFC,開始預申請對話。

最終,香港正打造一個鐵壁般的機構級加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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