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e 广场创作者新春激励正式开启,发帖解锁 $60,000 豪华奖池
如何参与:
报名活动表单:https://www.gate.com/questionnaire/7315
使用广场任意发帖小工具,搭配文字发布内容即可
丰厚奖励一览:
发帖即可可瓜分 $25,000 奖池
10 位幸运用户:获得 1 GT + Gate 鸭舌帽
Top 发帖奖励:发帖与互动越多,排名越高,赢取 Gate 新年周边、Gate 双肩包等好礼
新手专属福利:首帖即得 $50 奖励,继续发帖还能瓜分 $10,000 新手奖池
活动时间:2026 年 1 月 8 日 16:00 – 1 月 26 日 24:00(UTC+8)
详情:https://www.gate.com/announcements/article/49112
风向,开始被官方层面说清楚了。⚖️
上海二中院近期专门召开了一场
「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的适法统一」研讨会,
核心目的就一个:
👉 别再乱扣帽子。
其中有一个点,对所有炒币的人都非常关键。
先给结论:
👉 单纯个人持币、炒币,
一般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这句话,分量很重。
什么意思?
只要你的行为不具备“经营性特征”,
比如:
自己买
自己卖
自己承担盈亏
不对外做撮合、通道、平台
👉 通常不按非法经营处理。
但⚠️注意,后半句同样重要。
如果出现下面这种情况,
性质就直接变了👇
👉 明知他人是在非法买卖或变相买卖外汇
👉 仍然通过「兑换虚拟货币」的方式提供帮助
👉 且 情节严重
那就不是“你自己炒币”了。
而是:
❌ 非法经营罪的共犯。
一句话给你翻译成人话:
🔹 你自己炒,问题不大
🔹 你给别人当通道、当桥、当工具人,问题就大了
尤其是:
帮换汇
帮绕监管
帮“走账”
明知对方用途违法,还继续配合
👉 法律认定的不是“币”,
👉 是 你在帮人完成非法金融行为。
这次研讨会释放的信号其实很清晰:
✔️ 不搞扩大化打击
✔️ 区分「个人投资行为」和「变相金融经营」
✔️ 核心看:是不是“经营”,是不是“明知”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
这是一次边界被明确划出来。
总结一句送给兄弟们:
👉 炒币不是原罪,
把币当工具,去干违法金融的事,才是红线。
你怎么看?
这次表态,
算不算给普通玩家吃了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