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眾議院預算委員會主席 Jodey Arrington 的說法,6 月 17 日,眾議院提出了 H.R. 9172《Applying Existing Tax Anti-Abuse Rules to Digital Assets Act》,該法案將洗售(wash sale)限制擴展至加密貨幣交易。依照該提案,投資人若在損失狀況下出售數位資產,若其在出售前或出售後 30 天內又買回實質相同的資產,則將被禁止申報該損失,方式與適用於傳統股票與證券的規則相同。 該法案豁免合格的美元穩定幣(qualified U.S. dollar stablecoins)以及透過質押、挖礦與類似驗證活動取得的數位資產。它也將「推定出售(constructive sale)」規則擴展至加密領域,鎖定價值超過 5 億美元的部位;在這些情況下,納稅人及其相關方持有的所有權低於 10%。眾議院「籌款(Ways and Means)」委員會主席 Jason Smith 表示,此項變更將關閉先前在加密貨幣出現之前所撰寫的既有規則下,數位資產投資人所利用的稅務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