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正式公布阿根廷的新勞動法改革。政府於上週五通過第137/2026號法令予以頒布,因此第27.802號法律已生效,並修改了許多勞動制度的內容。



有趣的是,這次勞動改革幾乎涉及所有方面:從如何計算賠償金到每天可以工作多少小時,再到假期、登記,甚至裁員的資金來源。根據政府的說法,目的是促進勞動正式化,並為勞動市場提供更多彈性。

關於工作時數,維持每日8小時或每週48小時的標準,但現在允許雇主與員工協議,進行長達每日12小時的工作,只要設立加班補償制度。有時間銀行制度,用以將較重的一天工作量轉移到其他日子。所有這些都必須遵守每天工作之間至少12小時的休息時間。

假期也有所變化。現在可以協商何時休假,但雇主每三年必須至少安排一次夏季休假。新規允許將假期分段,最少為7天,不一定要連續。

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變革是關於裁員的部分。成立了(勞動援助基金)(FAL)來資助賠償金。大型企業每月須繳交總薪資的1%,最高可達1.5%。中小企業則繳交2.5%,最高可達3%。此基金將於2026年6月1日生效。

勞動法改革還引入了計算賠償金的新方式。現在採用最後一年中最優的月薪,但不包括年終獎金和假期工資。賠償金上限為適用協議平均薪資的三倍。

在薪資方面,允許加入基於生產力或績效的變動組成部分,且不會因習慣而產生權利。也就是說,薪資可以根據績效因素調整。此外,小費不再視為薪資,因此不影響賠償金或年終獎金。

登記集中在ARCA系統,這大大簡化了手續。現在只需在該系統登記,無需其他主管機關的額外要求。也允許數位化勞動紀錄,但原始文件必須保存10年。

有兩個計劃促進正式化:RIFL,針對新聘用員工提供減少雇主繳款的方案,前48個月內享有較低的雇主繳款;以及PER,提供最多70%的欠款免除,幫助雇主合法化人員。

關於罷工與衝突,勞動法改革規定了最低必須保障的範圍:在醫療、供水、電力和教育等基本服務中為75%;在交通和銀行等重要行業中為50%。任何罷工措施都必須提前5天通知。

在程序和司法方面,變革包括:根據IPC指數加上每年3%的利率更新債權;判決款項可分期支付——大企業最多6期,中小企業最多12期;訴訟費用限制在判決金額的25%。一審的訴訟時效縮短為6個月,二審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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